关于申报中国合唱协会
培训项目合作方的公告
中国合唱协会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以及教育部《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为彰显中国合唱协会的公益属性和使命担当,赋能中国合唱事业的高质量发展,弘扬合唱艺术、提高合唱工作者和合唱爱好者的专业技术水平、为合唱事业打造健康的艺术人才培养机制,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与资源的机构(不限于单一组织机构形式)作为中国合唱协会培训项目合作方。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地点:北京市。
(二)项目内容:中国合唱协会培训项目。
(三)合作目标:中国合唱协会培训项目推广和管理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 合作方简介、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。
(二)须有具体可行的项目策划方案,包含整体构思、实施步骤、预期目标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要素。
(三)须拥有成熟的教学教材、考级教材。
(四)须具备成熟的教务管理模式及经验。
三、申报要求
须按照申报文件要求,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交申报材料,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报流程
(一)通过中国合唱协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。
(二)可通过中国合唱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申报文件,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。
(三)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密封送达指定地点,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。
(四)中国合唱协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,评审内容包括合作方的资质、资源、经验、策划方案等。
(五)根据评审结果,中国合唱协会将确定合作方,并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。
(六)入选结果将在中国合唱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五、联系方式
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联系人:袁老师
联系电话:13718372486
邮箱:125171356@qq.com